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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42章 功名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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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郎微笑看着抢答的薛瑄,道:“至圣尚且有不知道的事情,尚且会出错,朱圣焉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误?”

不等诸位大人辩驳,他就接着说道:“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为什么这样说呢?此三人难道比至圣先师更博学更高尚吗?非也!海州有孔望山,当年仲尼来郯子国,准备向东夷人传播“礼乐”,不知海水咸苦,又误以为群蟹知礼,甚至被渔夫讥笑不会捕鱼,难道这些都是至圣的过错吗?我看不是,而是因为各地有各地的风俗,各人有各人的知识,没有谁是一生下来就全知全会的,必须经过勤学苦读,八方游历。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至圣带领诸位先贤,游历列国,增广见闻,不正是要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吗?至圣遇圣公之时,为圣公所难,可曾恼怒失仪?没有,反而因此以七岁童子为师,留下千古美谈。”

说道这里,李之郎顿了顿,肃容道:“朱圣承续先贤教诲,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事故,遂成一代宗圣。我辈沐浴先贤圣言,更应明经辩义,继往开来。遥想鹅湖之会,若朱圣泉下有知,此时亦以三人之行为喜,以论学之辩为乐,又岂会见怪于一童子?”

至此,所谓审问真的没有必要了。且不论李之郎说的这些话值不值得推敲,想来在诸位大人眼里,处处都是漏洞,但这些漏洞都无所谓,关键在于两点:其一,这孩子既然能说能辩,那么这些话就应当是他自己感悟的,而不是别人教唆的,这就排除了最可怕的一种结果。其二,不管这孩子说的对与错,人家不但紧扣这只是学术之争,还直接一顶大帽子给朱圣人戴上了。你不是圣人吗?圣人不是十全十美吗?既然如此,想来是不会与一个小孩子斤斤计较的吧。

既然朱圣作为当事人都不计较了,你其他人还好意思咋呼吗?

但还没有到鸣金收兵的时刻。虽然脱罪了,但朝廷明令规定,八股文以朱圣人为准。就算朱圣人不与你计较,就算大家也不与你争辩,但科举就是科举,法令就是法令,在辩论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实在抱歉,还是要按朱圣人的规矩来。朱圣人说理在气先,那就是理在气先,其他的都是错的。既然错了,这文章自然是不能录了,更不用说案首。

钦差大人称赞了李之郎一番,又这样说了一通,想来是要有决断了。这时候,薛瑄站出来说话了。

不站出来不行啊,若是按照这样说来,是他薛瑄犯了常识性错误。朱圣人不和一个童子一般见识,但你确是一代大儒啊!你不是一向推崇程朱理学吗?你怎么能认同这样的文章,这样的观点呢?就算你怜惜这孩子的才能,大家依旧不与你计较,但朝廷的法令却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你薛瑄身为朝廷命官,一省提学主官,岂能无视朝廷法令?岂能因怜惜而取才?

薛瑄道:“永乐六年,太宗皇帝召见解学士,论及理气,太宗曾言:气为本,理为辅。解学士深以为然。敢问大人,太宗皇帝与解学士莫非错了么?李之郎此番所言,虽非圣人之论,却也与太宗皇帝和解学士相同。下官所以取其为案首,也正是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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