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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六岁拟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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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贤侄大才也!向来只闻子建七步成诗,观光七岁咏鹅,不曾想我武定也有此等才俊,闭目成诗,六岁拟别,堪称千古佳话!本官必将今日之事记入州志,以扬我朝盛世文风!”刘知县激动地连连抚掌,且不说自己与李应庚之间的合作关系,单单治下能够出此神童,将来考功时也少不了自己的教化之功,于公于私,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所言子建七步成诗,观光七岁咏鹅,却是两个人的故事。子建乃是曹操的儿子曹植,被兄长曹丕逼迫,七步作诗,否则便杀了他,这才有了“煮豆燃豆萁,相煎何太急”的传世;而观光是唐初文坛四杰之一骆宾王的字,史载骆宾王七岁时作了一首诗《咏鹅》,被时人传为神童。在李之郎的前世,这《咏鹅》还曾入选小学语文课本,真是人人必读,老幼皆熟。

看那刘知县的神情,用这两人来夸赞李之郎,似乎仍未尽意。众人自然不会扫了知县大人的兴致,也纷纷出言夸赞。

个别心中不服的士子,暗自思量许久,却也是不得不服;这诗虽然只是一首拟作,却也算得一篇佳作,何况这拟作之人只是一位六岁稚童?

国朝的文人们,很有一种阿Q精神的。既然自己比不得人家,便换个思路,想着这神童总和自己有同乡之谊,而且自己也是本次聚会的参与者,大家均感觉与有荣焉。

此刻,只有那李之郎心中暗暗惭愧,他所诵的不过是一首清代的送别诗罢了。只是前世他恰巧看过,比较喜欢,就记了下来,没想到在这里派上用场了。

这一世里,因为明朝士人多关注八股文,讲究行文之道,反而把诗词视为戏娱丧志,故此,他对吟诗作词也没用什么心。有那时间,他还是更想研究一下内功武术、养生长寿。

以后少不得要借用他人诗作了,只是明清诗词他记得较少,还须谨慎使用。想到这里,他又有些暗暗后悔,今日不该出这风头了。

此时,酒宴已渐渐达到高潮,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临别时,那婉儿姑娘也深情款款地望着李之郎,目光中透着无尽的欢喜,却是直让李之郎心中发毛:苍天啊,大地啊,姐姐你是啥个意思啊。咱俩岁数也差得太大了吧?不合适吧?小弟我还是童子一枚,你不能居心不良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美女关注,总是一件令男人骄傲而兴奋的事情。尽管眼前这个男人似乎还很“幼小”。

“多谢贤弟赠诗之谊。”刘康也来到李之郎面前,揖了一礼。

李之郎回了一礼,道:“刘兄莫见外,来日到了京师,一定要记得给常来信,也给小弟讲讲京师的繁华和见闻。”

刘康自是爽快应承。

又叙了几句闲话,李应庚带着众人奉送的程仪,满载而归。

而李之郎的才名,也在山东士林传开,日益盛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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