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就是一部日娱漫画,从里到外都是纯纯的日岛风格。
方景在系统中购买这部漫画,就没有打算进行任何一点的修改。
至于系统中的日娱板块,也在他进入日岛的时候,自动解锁了作品商店。
这都是老套路了,方景现在早已习惯,自然一点都不会惊诧。甚至板块解锁的提示声,都没有将他吵醒,只是令他在飞机座椅上有些不舒服的换了个姿势。
而在回到酒店以后,就购买了这部日娱漫画作品——《头文字D》。
这部作品,不仅是方景在日岛收获人气的关键,更是他出庭时候要用的关键证据。
特意赶来日岛,方景可不是专门来接受审判的。带来的证据,当然要能够令他胜诉。
抱着这部《头文字D》,方景躺在酒店的床上沉沉睡去,为明天的出庭养精蓄锐。而第二天一早,方景便早早起来,和律师商议证词。这次组建的私人工作室里,就一位名声远播的大状,是国内很知名的律师。
一般情况下,这种大状很少愿意加入工作室,做某位明星的私人律师。基本上都已创办律师事务所,挂一个法律顾问的头衔,有案子都只会让事务所的学生出庭。
这位黄大状也因为他太喜欢方景的电影,才会答应加入工作室,成为方景的私人律师。
对于黄大状而言,这次案件并不复杂。
虽然是在东京法庭出庭,依照的也是日岛法律。
但黄大状对日岛法律同样也很有研究,用他的话来讲,这一次的案件,就算没有证据,也可以打平,完全不存在会输的可能。
当然,在法律里不存在“打平”两个字。
实际上口语交流中的“打平”,在法律里就等于是再审,或者和解。
不过在方景眼里,打平就意味着是输,因为他这次需要用一场胜利来打开在日岛的人气。
松山正太想要靠着打官司带来的影响力,从而提升人气。方景自然也可以用这个办法,至于谁能够真正获得人气,这次官司的输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所以方景将半本的《头文字D》交给了黄大状,作为出庭时提交的证据......
六月十五号中午,方景在工作室众人陪同下离开酒店,车队驶向东京法院。另一边,松山正太的座驾,也正从另一个方向驶来。
当方景出现在法院外时,早已等候在此的记者们,立即就涌了上去。
有人用英语,有人用华语,最多的还是日语。
“方先生,您是第一位在日岛出庭的华夏明星。”
“您为什么要特意前来日岛,是在挑衅日岛的法院吗?”
“请问您对这次出庭的结果,是否乐观?”
.......
各种杂乱的语言,还有无脑的问题混杂在一起,令方景微微皱眉,并没有作回答。同时四位保镖非常敬业的分开了记者,开辟出了一个可供通行的通道,
现在没有丝毫一点停顿,迈开步子就朝法院内走去。
但经过记者们的提醒,方景才发觉,他还真是华娱第一个在日岛出庭的明星,而且还是以“被告”的身份。要是这次出庭没有胜诉,那丢人可就丢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