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有效射击的时间都没有。
翻滚!
翻滚!
不停的翻滚!
汉森的身体快速的做着无规则腾挪滚动,而之前落身的地方必然会有一发子弹落地。
他或前或后,或直线突进,或转身返回。
尽量不让沈笑摸清楚他的运动轨迹。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菜刀再强,也怕枪王。
汉森手里的枪现在几乎就成了摆设,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只有挨打被轰的份儿。
沈笑用枪堪称神奇。
无间隙的开枪速度让人心惊肉颤。
汉森暗恨,约翰这个王八蛋的枪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子弹,为什么还不见打光,太他妈的坑爹了。
其实那把枪的子弹也并不多,只要再有一两枪就可以打完了。
只是汉森被压制的惨了,所以有些心急如焚。
但是汉森却没有千惠躲子弹那样快的身法,人家能毫发无损地躲开,他可不行。
所以他悲催了。
“噗”他的右臂中枪了。
汉森痛的一抖手,手里的枪差一点撒手。
不过最终他还是攥住了。
沈笑的子弹刚刚打完,忽然又是寒芒一闪,千惠出刀了。
汉森的汗毛再次全部竖起,想也不想,双腿蹬地,身体直接窜了出去足有三米多远。
“唰”汉森的衣服被划成两片,后背处传来的剧痛告诉他,自己中刀了。
三处痛彻心扉的伤让他立刻产生了逃跑的念头。
汉森知道自己今天已经没有半点可能战胜对方了,如果再不走,那可怕就真的走不了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再也无心恋战的汉森不得以直接果断地弃枪,就地几个翻滚之后,他右手在怀中掏出一颗烟雾弹来,狠狠地扔下,轰的一声大响之后漫起了浓浓的烟雾,看见已经遮挡住身形,汉森带着伤狼狈地选择了当一个逃兵。
逃命并不是多么可耻的事情,没命了才可悲。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汉森的心里只要这样一个想法了,他现在几乎爱死华夏的这句名言了。
他的高傲在这一刻已经彻底的荡然无存了。
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加重要。
高傲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他十分庆幸,多少年了,无论自己哪一次出任务,都就这颗烟雾弹带在身上以备万一。
原以为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备用品,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会有被逼无奈的这一刻。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借住它的力量。
可今天,这已经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了。
他相信凭自己的逃跑技术,两个女孩子是追不上自己的。
只要能够逃出眼前这个大门口,自己就绝对安全了。
汉森从来都是一个非常高明的猎人,从来都是他在玩弄着狡猾强大的猎物。
他有绝对操控着现场的能力,以前都是他主导着主动,每一次都会毫无例外的把猎物击杀掉。
他做这份工作好多年了,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可是今天为什么就悲催了呢?
为什么现在他只能逃跑,除此之外,再无选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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