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益的金菌,应该是益生菌,南国华给这种益生菌,命名为雾生菌。
雾生菌可以被发生肉金改变的组织吸收同化,这是沈聪感觉到大雾可以刺激自己肉金进化速度的直接原因。
不过雾生菌的副作用是可以跟血球,也就是血细胞结合。
血细胞有三个部分,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很难察觉雾生菌是与哪个部分结合。最有可能是红细胞,毕竟红细胞含有亚铁离子,是人类和哺乳动物等血液呈现红色的原因,雾生菌能够改变血液颜色,显然很大可能是改变了红细胞的亚铁离子。
具体是不是,还要经过更为系统的验证。
“如果雾生菌真的可以帮助血液提前进入血金阶段……倒是进化的捷径。”沈聪对雾生菌很上心。
他也收集了雾生菌,装在了瓶子里,那些翻滚的雾气进了瓶子里后,很快就附着在瓶壁,形成微小的白色物质。
“至少,肉金阶段,雾生菌有很大的提升作用。”
“从大雾中,有金兽可以正常生活来看,大雾对生物的身体似乎并没有危害,确实是一种益生菌。而腐蚀尸体的伤口,其实应该就是雾生菌与血细胞结合,但是死亡的人类无法造血,所以才会发生腐蚀现象。”
“我的身体经过昨天一天的适应,并没有发生任何不适反应,相反,我的骨骼肌金属入侵速度加快了,这正是我所需要的。”
“进化!”
沈聪目光锐利的看着前方稀薄的雾气,以及更远处翻滚的大雾,心中有了决断。
在很早之前,对于进化,沈聪是步步谨慎,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得了辐射病,因此对于吸收活性是既渴望又担心。为此不得不千里跋涉,去新合肥找答案,新合肥找不到,又跑来了东部战区。
东部战区给出的答案,依然是一知半解的未知数。
此时沈聪已经成长到了Lv1-纯金时代的肉金阶段,再想回头,基本没有可能。他的骨骼已经彻底变成了金属,肌肉也在发生改变,这个时候,除了继续金属化,沿着这条莫测的道路前行。
再没有别的进化方式可以考虑。
“既然注定要一条道走到黑,迟一点、早一点,又有什么关系?”沈聪彻底抛开了最后一丝顾虑。
既然金属化不可逆转,那么就加速进化,往前看看,究竟进化的最终目的是新生还是死亡。
“刘政委,我要再进去雾区,找一找31军的残部。”沈聪打算进去吸收雾生菌,当然,可以顺便搜寻一下部队,看看能不能找不一些有用的信息。
“胡歌同志,注意安全。”刘一武感激的说。
随即,刘一武等人,目送沈聪驾驶大金刚,进入了雾区。
“当初提议胡歌担任军委委员的时候,我还持反对意见,觉得他除了战斗力高超,并无资格。没有对战区的忠诚之心,甚至与战区只做贸易不谈感情。这样的人对战区有害而无一丝益处。”
被沈聪营救的005部队营长,赞叹道:“现在我却被胡委员从雾区中救了出来,唉,以前是我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在危险面前,才能看清楚一个人的本质啊。惭愧,惭愧!”
刘一武点头道:“从文明社会的角度来说,胡歌同志的行为确实格格不入,但是从末世的角度来说,他并没有丧失一个人应该坚持的基本立场,公平交易,互不相欠。而我们有些同志,自以为个体强大了,就应该得到高人一等的地位和享受,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