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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付均桀端进来香喷喷的饭菜,昏睡了那么久,林艺雪的肚子早就咕咕作响。
“太香了,都是你做的?”林艺雪边吃边问。
“平时有空的时候我就自己做做饭,一直想亲手做给你吃,你喜欢的话......”
“还要一碗!”林艺雪空碗一伸,她向来吃饭速度快,尤其是遇到美食的时候。
她不是故意要打断他的话,而是她不知道听他说完后,她该如何是好。
她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么好的男人,他不应该在她身上浪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
“慢点吃,吃太快了对身体不好。”付均桀温柔道。
“咦?怎么你手腕上是?”林艺雪看到他手腕上有道伤疤,看样子当初伤的不轻,不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疤痕。
“没什么,小时候淘气,不小心给弄的。”
林艺雪突然回忆起初中某晚下晚自习,她独自一人回家路过一条小巷时,一个小混混猛的冲出来,手拿一把匕首,要她交出身上的财物。
那阵子学校周边总是有抢劫中学生的案件发生,林艺雪当时心就冷了,她身上没几个钱,可是那混混就是不信,把匕首直往她脸上逼近。
正当她求助无门,心生恐惧时,一个男生忽然从后面把她往身后拽了一把,她一个踉跄倒退了好几步,然后那个男生冲到了她前面,头都没有回,只是大声说让她快跑。
她吓的不敢多想,转身就往巷口跑去,跑了几步,她忍不住回头,看到那个混混举起匕首往男生身上扎去,男生手臂一档,匕首划在了他的手腕上。
看到血流了出来,林艺雪吓的又继续奔跑。
直到后来,她都不知道那个男生是谁,黑暗中她根本没看清他的脸,如今想来,那个身影,那个声音,还有手腕上的伤疤,还有付均桀说过从初中就一直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