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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反日和反高丽的刘行首(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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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高丽商人怎么了?

在这个大宋的南宋时期,以一人之力抵制日货的珍宝行行首刘钱认真地说:“他们均是金间!”

靠!万士达和吴大鹏面面相觑,老刘啊,咱们是商人,信奉这个实用主义,挣钱是第一性的,你管这个间谍干嘛,再说了,现在金早都被灭了啊……

“他们均是金间!某绝不能与他们来往……”

中年愤青,珍宝行行首刘钱又重复了一遍来表明自己的商业态度。

看来,这是真的不能帮他们的忙了。

有宋以来,高丽与宋朝保持朝贡关系。

与此同时,高丽也先后称臣于辽、金,向其纳贡。

因受辽、金制肘,高丽与宋朝的朝贡关系并不顺畅。

从公元994年起,开始受制于辽的高丽,在受辽之册封,奉其正朔的同时,仍不时向宋朝贡,这是属于“感动大宋”的行为了。

宋真宗曾经“诏登州置馆于海次”,以待高丽使者。

高丽王曾经派遣293人的庞大使团奉表来朝贡,贡金器、银刀剑、鞍勒马、香油、人参、细布、铜器、黄、青鼠皮等物,明年二月辞归,赐予有差,遣使护送至登州,其后绝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

高丽人当然喜欢来朝贡了,因为大宋的产品过硬不说,给的回赐也高,利益在里头呢。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私人也可以自己带一些货物……

对宋朝的决策者来说,高丽频频入贡,这个经济行为可以为达到“结之以谋契丹”的政治目的,提供了千载良机,于是厚遇来使,与夏国使同等对待。

高丽贡使旅途所居亭传,皆修葺一新,且“皆名高丽亭”。

神宗又下诏“立高丽交易法”。

此前,朝廷回赐使者,“须下有司估准贡物乃给”,而新立的“交易法”则认为估准贡物,“有伤事体”,因而规定“国王贡物不估直回赐,以绢万匹永为定数”。

这其中的朝贡贸易的非经济性特征于此可见一斑。

到了徽宗这一朝,同样为了达到“联丽抗辽”的政治目的,更加优待高丽来使,“升其使为国信,礼在夏国上,与辽人皆隶枢密院,改引伴、押伴官为接送馆伴”,再次提高接待规格,而其他朝贡国从未享受如此殊荣。

不过,此时辽政权已处覆亡之前夜,北宋苦心经营的“联丽抗辽”的朝贡外交终成泡影,把普通的经济行为政治化的企图没有实现。

北宋灭亡后,偏安江南一隅的南宋朝廷在强敌金国的威胁下,抱残守缺,因而不再对“结高丽以抗金”抱有幻想,于是具有大宋特色的国家实用主义抬头了,大宋的南宋时期,他们整体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两者的朝贡关系,态度遂经历由冷漠到敌视的转变。

而造成这一转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南宋朝廷对向金奉贡称臣的高丽的戒备和恐惧之心越来越重,甚至于视其贡使为金国间谍。

在绍兴六年(1136),“高丽持牒官金稚圭至明州,赐金帛遣之,惧其为金间也”。是以高丽使臣被拒之门外。

在此,朝贡的政治、军事意义,以另一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

哪里有那么多间谍啊,但是,这种国家层面上的不自信也影响了民间,若不是确实要高丽商人的人参、松仁等,恐怕民间的商业往来也早都停摆了!

一个国家如果有真正的自信,绝对不会在商业往来中害怕间谍。

也许这种情绪影响很深,一直到金灭了还会存在的,正巧呢,反映到珍宝行行首刘钱身上了。

“绝不与高丽商人往来,他们皆是金间!”

好吧,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他的态度是坚定的,语气是生硬的。

这是一个把家恨、国仇都融入到商业精神里的成功商人……

吴大鹏只能苦笑,对这样的人他不想费口舌去劝说。

中年人的世界观,他才不想去改变,太难了。

所以说,他们计划中的第三个打算不成功了。

但是,他们不着急的,时间在自己这一面,再说了,能有这样的开局,够好的了。

他们第三个打算就是,从日本和高丽那里雇佣也行,买也行,一定要弄一批人手,而且现在就要去台湾,当然现在那里叫琉球。

其实根据目前北台湾平埔族遗址所出土的文物显示,至迟在唐代就已有商旅和南岛语诸族有贸易的关系,甚至可能汉代就已有商旅抵台,在淡水八里十三行出土的遗物中,除了石、陶器外,也出土了汉人古钱币、瓷器碎片和非本地生产的琉璃装饰品与铜器。

其中汉人古钱币包括有汉代五铢钱、唐代开元通宝与宋代太平通宝等。

凯达格兰人,也就是平埔族的一支,曾以唐朝的钱币“开元通宝”作为耳环等饰物的材料。

唐宋商旅通常以一些精致的制品换取一些补给品或较为贵重的兽皮、动物制品等,然后随即返航,别的那里啥也没有啊。

台湾虽然距离大陆近,但却不在中古时期海上丝路的主要航线内。

还有对这一时空的海商来说,去一趟台湾的航程太危险了不说,而与台湾原住民所能交易的物质也有限。

由于横越厦门与澎湖间须先横越一条红水沟,这个是中国沿岸流从北而下,海水略呈红色而得名,过金门没多久就可看到的,然后是一条黑水沟,黑潮支流,位在澎湖西方,然后从澎湖到台湾之间还得渡过另一道黑水沟,一条小些的黑潮支流,在澎湖东方。

两道黑水沟各有八十里,水深黑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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