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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师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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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11级以及以上,那就没法算了。

11级是另一个分水岭,超越以后虽然还叫魔法师,但受到的尊重程度完全飞跃了一个档次,就连帝国的帝王都不会再直呼其名,叫“大师”、“贤者”、“尊者”、“导师”什么的依据各国不同的语言环境而有所不同,反正都是一个意思。

也因此,许多声名远扬并且为魔法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老家伙们都有自己特定的尊称,比如“大贤者”缪拉、“火焰尊者”费尔、“空间先驱者”柯特等等。

当然,在蒙巴公国这种魔法师稀缺的小国,这种和贵族爵位的等同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包括最高国主蒙巴大公在内,没有任何贵族会把7级法师当成子爵处理。

开玩笑,公国里子爵有多少?!魔法师又有几个?!

一个子爵一辈子升不到伯爵很正常,7级法师要升到10级却只是时间问题。更何况,子爵和魔法师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天差地别。

所以,这种等同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完全可以说,这是君主为了明确个人权威而搞出的噱头,将之理解成为一种无奈的炫耀也不算错——之所以用了个“几乎”做形容词,是因为这种等同到底还是有一点官面上的用途。

假如——仅仅是假如,毕竟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当一个没人缘的倒霉蛋魔法师犯了法并且被判为有罪时,那么这种爵位等同就可以在量刑时发挥作用了,毕竟律法里有这么一条:贵族在犯下某些罪以后,审判时应根据其爵位高低给予相应的减刑减罪待遇。

如果用地球上的顺口溜改编一下来形容这种搞笑的法律,那应该是这样:公爵犯了不是罪,子爵犯了钱一堆,平民犯了烧成灰。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的确不怎么公平,但是当所有人都习惯了特权阶级的存在后,那么这才是真理。

最后一项不能形容成福利,也不是蒙巴公国独有的特se,它是确保魔法师超然地位的基础,是将魔法师与其它一切职业区分开的关键,也是造成魔法师永远与教会对立的根本原因,它的名字是——

魔法师公约。

人类历史上最有名的“不为臣、不为奴公约”。

魔法师是魔法意志的代表,是人类个人意志的最高体现——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总纲。

魔法师有着社会人的特xing,却无须服从国家意志,更无须服从掌握着国家意志的组织或个人——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一点。

魔法师有着遗民人的特xing,却无须服从神的意志,更无须服从掌握着神的意志的组织或个人——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二点。

做为人类世界最高力量的掌控者,魔法师应该永远保持着人身上的ziyou。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以魔法师为臣、为奴;为臣、为奴的法师,在掌握了魔法真谛后即刻恢复ziyou。此条约用以确保高端魔法力量不被除魔法师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掌握——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三点。

魔法师不受“叛国罪”、“忤逆罪”、“异端罪”、“大不敬罪”指控,除此四项,魔法师应遵守所在国家一切法律,如有违反,与贵族同级判——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四点。

这就是魔法刚刚兴起时“臭名昭著”的魔法师公约,当然,在今天,它已经是神圣的了。

当年,为了提高魔法师身份地位,也为了控制魔法的力量不会被滥用,全体魔法师共同议定了这五项条款。

起初,这些条款只被魔法师单方面承认,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里都不具有效力,但随着魔法师越来越强大,对社会的作用也越来越巨大,这些条款逐渐被所有人类上层掌权者接受,并且最终被写进了人类神圣公约里,成为了最高规则之一。

很显然,这简简单单但字字诛心的公约里一定凝固了无数的血腥和黑暗,但那已经是遥远的过去,和如今的故事不再有任何关系,总之,魔法师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地位,尊崇且大体上与世无争。

所以,按常理来说,特瑞和魔法师实在是扯不上什么关系,两人的身份根本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但世事奇妙,当年卡尔还是一个小小的6级法师时,特瑞是蒙巴公国西南卫戍军的中队长。在与阿里公国的第六次边境战争中,随军出战的菜鸟魔法学徒卡尔在一次意外中险些丧生,特瑞适逢其会,拼死救下他,两人就此成为了好朋友。

战争结束后,卡尔晋升了魔法师,不久后特瑞服满了八年兵役,累功至男爵,获封包括百公里林、百公里湖在内的四百平方公里男爵领地——必须得说明的是,这块领地的面积远超男爵标准,一方面是因为这里地理偏僻,紧靠着瀚海,另外卡尔也在背后帮了大忙,当年着实羡煞了同批封爵的军官们,许多朋友干脆就叫他“好运的昂纳多”。

但是他的好运似乎都在这次封爵中用光了,唯一的儿子被jing心养育了七年,仍然还徘徊在半死半活之间,还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么?!

寄完信的特瑞忧心忡忡地回了家,照看着儿子做“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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