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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小提琴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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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沈凡蕾把这把琴送给凌沧,那凌沧今后三年住学生公寓的钱都有了,毕业之后还能在明海市再买栋房子。不过沈凡蕾没这么大方,收起琴后只是告诉凌沧:“晚上去酒吧,我请客,给你庆功。”

“喂,你们俩个别唠了,丁世佳上场了……”梁翔宇拍拍凌沧和沈凡蕾的肩膀,不无担心的提醒道:“你们赶紧看看啊!”

每一所学校都有校花,自然也就会有校草,花花草草方显当代学生本色。

丁世佳家境富有,人长得高大帅气,站在那里就像一缕阳光一样让人感到舒服。

英俊多金的男生往往受女生欢迎,丁世佳在学校有很多粉丝,每一个都想和他谈恋爱,其中还有不少想和他亻故爱。据说他的书桌里经常塞满女生写的情书,还有比较大胆的,把自己的内裤和胸罩也放进去。

没人知道丁世佳是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虽然有无数绯闻缠绕着他,但目前为止还有那个女生被公开承认是他的女朋友。

“丁世佳,我爱你!”

“佳样,你是最棒的!”

台下女生顿时喊成一片,还亮出不少自制的标语,乍一看和明星登场没两样。

吴志涵摇摇头,感慨道:“这些丁字裤太疯狂了?”

凌沧奇怪地追问道:“什么丁字裤?”

“丁世佳的粉丝,自称是丁字裤。”吴志涵露出一丝**的笑容,低声补充了一句:“据说,她们里面穿的真都是丁字裤哦!”

“别说没用的了!”梁翔宇指了指台上,颇有些忧心地说:“凌沧,你本来可以稳拿第一,但丁世佳这一亮相就不好说了。”

“他能干什么,不就是唱点流行歌曲吗。”沈凡蕾不屑的摇摇头:“怎么能和凌沧比?!”

只要经常去K歌,唱功自然会提升。而如果想在古典音乐有上佳表现,需数年艰苦磨练作为根基,还要有足够的天分。

唱流行歌曲与古典音乐完全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技术含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吸引人。这就是为什么,这年头超女快男泛滥成灾,好点的古典音乐会却要很长时间才能碰到一次。

也就是明海一中的师生综合素质较高,如果放到其他某些学校,凌沧拉小提琴的功夫,只怕台下要有很多人睡着了。

“喂,你怎么这么说啊……”梁翔宇嘿嘿笑了两声,问沈凡蕾:“你不喜欢丁世佳?”

“我为什么喜欢他?”沈凡蕾微微摇摇头,淡淡的说:“我喜欢有味道的男生,丁世佳看起来太娘了!”

“我也有味道啊,你怎么不喜欢我?”

“你的味道都在脚上!”

丁世佳的头发略有些长,染成了深咖啡色,用啫喱水做出很前卫的造型。在杨光的映照下,可以看出来他脸上画着妆,嘴唇上好像还涂了透明唇膏。

多年前一部《流星花园》,四个貌似很帅气的男生,引领了当今对男人的审美观念。总体概括一下,就是美容、化妆、留长发、说话嗲声嗲气。这股风刮到今日越发猛烈,搞得很多男人除了站着撒尿以外,和女人几乎没什么区别。

以至于,和今天的很多男人比起来,当年的F4倒还算是爷们。如果要说纯爷们,这年头得到女人堆里去找了。

丁世佳唱的是《死了都要爱》,唱功颇佳,台风也很不错,确实会对凌沧构成强力威胁。与之相应的,丁字裤们也更加疯狂,跟着一起合唱了起来,其中有的因为太过投入,结果泣不成声。

艺术节会评奖,虽然不是通过民主投票,完全由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决定,但他们多少会考虑学生们的意见。

丁世佳是凌沧的“意外”,他的粉丝太多也太疯狂,从眼下的局面来看,“艺术节第一名”最后会鹿死谁手,实在难说。

沈凡蕾等人正忧心冲冲,台上突然起了变故。丁世佳很努力地唱着,歌声却变成了:“死了都要BLA,不淋漓BLA不BLA,BLA~BLA~BLA~BLA……”

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哄堂大笑,丁字裤也傻眼了,坐在那里不吭声。

张智气坏了,不顾表演正在进行,拿起话筒就喊道:“丁世佳,你到底是上来表演的还是耍宝的?”

“我……”丁世佳满脸委屈的看着张智,支支吾吾的想要解释,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文涛摆摆手,轻声说道:“把歌唱完。”

丁世佳见自己还能正常说话,急忙接着伴奏又唱了起来:“死了都要BLA……”

台下再次爆发大笑,嫉妒丁世佳的男生们跟着一起“BLA”,喜欢丁世佳的女生们不住的摇头叹息:“佳样这是怎么了……”不嫉妒也不喜欢丁世佳的男生女生们,则抱着看热闹的心情,时不时的笑上几声。

终于,丁世佳坚持把整首歌BLA完,灰头土脸的下了台。所有人都知道,丁世佳这次只怕连个慰问奖都拿不到。

有了之前的这几道大菜,接下来的节目就不重要了,谁都不指望还能再来一次高潮。

等到艺术节文艺汇演正式结束,校方很快就公布了获奖名单。不出众人所料,凌沧获得了第一名,亲手从李文涛手里接过奖状和红包,还得到了一句:“继续努力”的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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