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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5章 三个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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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让大汉往君主立宪的模式发展,使大汉平稳过渡到真正的zi you公正的法治社会,不再以暴力突变的方式发展,让中华结束每次改朝换代都是暴力战乱的轮回,那么吕布的功绩可谓中华第一人了,什么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唐太宗都远不如他,更别说女真族那个麻子野猪皮了。

君主立宪制度,从制度契约上约束了君臣之间的责任、义务,君主的权力被约束,就可以避免子孙中出现昏聩残暴的而致使天下大乱,中国每次改朝换代都要死掉三分之一甚至八成以上的民众,其实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很显然,仅仅是君主立宪制度,并不能保证后世不乱,必须要遏制官僚的权力,而这一点仅靠皇室、贵族与官僚的cao守是远远不够的。

吕布不用去二十一世纪搬用欧美发达国家的理论,他只用去从儒家经典里的《孟子》里面找,便可以找得到以天下人监督官吏的思想基础。

作为思想家的孟子,他对min zhu最大的贡献不仅是提出了“民贵君轻”的命题,他同时还制定了min zhu的政治原则来保证老百姓的权力和利益。关于min zhu的政治原则,孟子提出:“国君进贤,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

孟子意思是说,国家选拔官吏,左右亲近的人说这个人好不行,朝廷上的大臣们都说这个人好也不行。国内的百姓都说这个人好,才能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后确实好,才能用他,孟子认为任用官吏应该走这种min zhu程序。罢免官吏乃至惩罚官吏也都应该走这种min zhu程序。

但孟子这番话里面有个漏洞,一个国君,躲在深宫大院,怎么会知道“国人”怎么说?即便出宫去察看,恐怕也不容易得到真实的信息,地方官吏还可以弄弄权术,制造虚假信息来糊弄国君的,所以国君一个“察之”实在是好笑,仔细分析下去。孟子的话都要落空的。后来二千多年的儒学实践中,实际上也只是成了皮相,作了一点“法、术、势”的漂亮外衣而已。

解决这个“国人”之意的最好办法,恐怕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组织起来。让“国人”来投票,每个国人就代表他自己,投一票。让那个贤人自己出来推销自己,使国人认识他。如果大家认可他,那么他就可以上任。如果在这个过程出现严重的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中途还可以弹劾下台,如果触犯法律,可以对之行之以法。西方的min zhu法洁社会,就是依靠这套程序来达到遵从民意,服从民意,并且保护老百姓不饥不寒,过上免于匮乏与免于恐惧的生活的。

吕布现在不推行全民公投的选举制度,将来也是会推行,推行的伦理前提便是人人平等,人人都有选举权,而且唯有认定人人平等,惟有尊重每个人的主体地位,发挥每个人的潜能,让每个人都加入到法治事业的建设中去,人与人的理**往、社会的和谐才有可能最终实现。其中的关键就是坚持法治、反对人治、规范权力,让权力这匹野马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正如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明确宣称的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

吕布又招来通天教佐汉天师左慈、辅汉天师于吉,以基督教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佛教的“众生平等”以理论基础,推导出“天神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教义:“人都是天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每个人都是天神的后裔,都是天神的孩子,天神会爱每一个孩子,不抛弃每一个孩子,在天神面前,众生皆平等,没有一个人比另一个人高贵,无论你出身富贵还是贫贱,无论你丑陋或者俊美,无论你愚笨或者聪慧,只要你一心向善,积累功德,天神都会引导你升入天堂,天神面前,人人平等。”

吕布又招来御史大夫田丰、廷尉法衍、刑部尚书应劭,以法家韩非所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引申开去,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这几个字挂在御史台、廷尉与刑部衙门上。

吕布之所以煞费苦心推出“天神面前人人平等,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三平原则,是为了他以后推出一个划时代的政治改革做铺垫的,有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到时候下级监督上级、民众监督官吏也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ps:吕布不想重复历史的老路!但是那些千古一帝的伟人们都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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