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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千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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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冯奕枫有点骑虎难下。试问被数十双眼睛盯着,要是没点表现,他自己都没脸做人了。对于后世的那些流行曲,他知道不少,也有不少可以用钢琴弹奏出美妙的音乐,但一时之间,他有点想不起要用那首来打破现场有点尴尬的气氛。

看冯奕枫没什么动静,邓丽君还以为他不会,只好出来为他圆场。“现在只是彩排,我们还是先用录影带,等今晚正式表演时,我想钢琴师应该能够赶过来的。”

台下的曾志伟现在可就得意了,坐在哪里翘起二郎腿,吞云吐雾,也随着邓丽君的话道:“对啊!不会就别勉强了,你不是职业钢琴师,不会也没人会小看你的。”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难听,人要脸树要皮,身为男人,要是在自己女人面前丢脸,实在是说不过去,唯有去做剽窃者。君没见后世那些什么砖家、叫兽都很喜欢去剽窃么?自己就拿几首名曲来长长脸好了。“不拿点真本事出来,你还以为本少爷没本事了。那好,今天我就露一手,让大家一起欣赏欣赏。”

再次坐回钢琴前,想了下,深深吸口气,双手放在琴键上。悠扬的琴声再次响起,但众人一听就发觉根本就不是他们所熟悉的那些世界名曲,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但曲子却有种吸引人的魔力,一下子就把众人都吸引住,并没有出声阻止他。

把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身上,冯奕枫突然开口唱出声来:“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折一千对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逢。夜难眠,往事忽隐忽现;心在痛,对你越陷越深;折一千对纸鹤,解一千颗心情,梦醒后情缘不在飘零。我的心,不后悔,折折叠叠都是为了你;我的泪,流不尽,纠缠在梦里夜里的负累;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也是为了你;千纸鹤,千颗心,在风里飞。”

这还是他重生以后首次开腔唱歌,虽然不是专业,也没有受过专门的声乐训练,不及原唱那么有韵味,但他在演唱时,目光就一直望着邓丽君,没有离开过,还真的唱出了真感情。

在最后一句唱完,钢琴声也随之结束,冯奕枫自己都沉浸在音乐当中,更加不要说其他人了。邓丽君捂住自己的小嘴,惊讶的看着这个仿佛有点陌生的男人。阿敏也同样瞪大眼睛死死看着他,台下的曾志伟就更不堪了,含在嘴里的烟都燃尽,烧到嘴唇才惊醒过来,连忙吐出烟蒂,还不由轻骂一句:“靠,什么时候小枫会唱歌了?还唱的蛮不错,不过这歌我怎么没有听过?”

“啪啪啪”掌声响起,不是台上,也不是台下,而是从后台走出来的一个人的掌声。在这人的带动下,台上清醒过来的邓丽君和阿敏,还有那些伴舞的姑娘,也都报以最热烈的掌声,就连曾志伟都跟随鼓起掌来,他现在不得不承认,冯奕枫在这方面的确比他优秀,也仅此这一点。

“好,唱的真好。”突然走出来的人冯奕枫见过好几次,这位操着很纯正中文的外国人,就是邓丽君所属唱片公司宝丽金,驻香港的总经理斯密斯先生。在这几场演唱会上面,他是每次必到,冯奕枫也是在邓丽君的介绍之下认识他。

“没想到冯先生不但会弹钢琴,还有一把不错的嗓子。有没有兴趣做歌手?加入我们宝丽金,只要经过培训,将来一定可以像丽君那样,在歌坛占有一席之地,大红大紫是迟早的事。”在斯密斯看来,成为红歌星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能够站在舞台上一展歌喉,是多少人都羡慕的事。

斯密斯热切的看着冯奕枫,台上那些伴舞姑娘,都不由对冯奕枫露出羡慕和妒忌的眼神,她们可都是等着这种机会的人,不过也只有她们会这样。邓丽君和阿敏只是微笑着不出声,她们可是知道冯奕枫有不少钱,之前还听说他在台湾和人合作收购了海山唱片,自己有老板不去做,难道会加入到其他唱片公司和自己的公司作对么?。

曾志伟就更加嗤之而鼻了,他虽然不知冯奕枫多有钱,但能够眼都不眨拿出千万美金去搞电影公司,还有已经成形的唱片公司,他还会去辛苦做歌手?

“对不起!斯密斯先生,恐怕你要失望了,我对于做歌手一点兴趣都没有,何况我是个懒人,要是像丽君那样每年都没时间休息,整天在天上飞的话,我真的很难接受。”根本就没把斯密斯的邀请当作一回事,还明着说邓丽君的工作太多,自己不能接受。

要是其他人这么说斯密斯可能就会发火了,自己是什么身份,邀请你一个名不经转的小子,还推三阻四的。可冯奕枫不一样,他可是知道邓丽君虽没有直说冯奕枫就是她的男朋友,但从种种迹象表明,他们的关系已经确定下来。这可就不一样了,看在邓丽君的面子上,斯密斯是不会跟他计较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在听过冯奕枫唱歌后,他就在内心转着念头,冯奕枫和邓丽君是男女朋友关系,这点迟早会曝光的,他就算是唱片公司的经理,也不能去阻止这事发生。但这也同样是一个机会,只要冯奕枫也加入到宝丽金的话,将来就可以拿他们作为情侣档来宣传,很快就能捧红冯奕枫,到时公司就能够多一位摇钱树,自己也能够在总公司哪里长长脸,得到赞赏和升迁是肯定的。

“噢!那真的是香港歌迷的损失了,不能听到你那美妙的歌声。不过你刚才所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是谁所作所唱?怎么我从来都没有听过?”还真的是做唱片的人,很快就把目光放到歌上面。冯奕枫不答应加入,那首动听的歌曲,斯密斯也很感兴趣。以他对亚洲歌手所知的渊博,他可以很肯定的说,这首歌是从来都没有任何一个歌手唱过,这种旋律也是首次听见。

“歌名就叫‘千纸鹤’,至于作者?这个…。”这下就难为冯奕枫了,难道他说这首歌是十四年后才会出现,主唱现在还是个读中学的十四岁孩子么?他要是这么说的话,首先就会被人送到青山精神病院,接着就会被解剖切片研究的。但不这么说,又能怎么说?总不能说自己灵机一动,灵感如潮水般涌来,接着就创作了这首歌?他可不是神人,也不是辉煌二圣,自己的斤两有多少,他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千纸鹤?的确是很不错的名字,很符合它所代表的寓意。”看到他在犹豫,斯密斯还以为有什么难言之处。“是不是不方便说?要是这样的话,我也不会勉强的。不过我很喜欢这首歌,要是你见到原作者的话,能够代为引荐,我想把这首歌的版权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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