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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三章 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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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丽莎回头对着他说道:“当然可以,不过那是再过了实习期以后,又或者另有安排的时候!”。

“哦!没问题,都听你的!”。瓦力说道。

“肖恩!咱们走吧”。特丽莎说道:“还要继续昨天的事。”。

肖恩起身和她并肩走了出去,说道:“仍然是蹲坑?”。

“呵呵!”。特丽莎说道:“是的!不过到晚上你就可以走了!基利和马奎尔会换咱们两个!”。

“ok!蹲坑挺好的!还能看风景!”。肖恩说道。

“知道吗?肖恩!”。特丽莎说道:“你的假期申请已经批下来了。”。

“刚刚吗?”。肖恩说着话,与特丽莎两个人便进入了电梯。

“是的!”。特丽莎说道:“你的心理医生,已经写好了一份报告,我看见它就放在局长的办公桌上。综合你这一段时间的表现,得到了优良的评价。不过局长还是批准了你的假期!”。

肖恩也明白,自己干死这么多人,就算是评价优良,也需要放假一段时间,这就是一个制度问题,以人为本嘛!说道:“多久?”。

“就像你说的那样,近一个月,到九月二十四号!”。特丽莎说道。

“那足够我快活了!”。肖恩说道。

两个人出了电梯,朝着那辆特丽莎专用的黑色吉普车走去。肖恩说道:“从什么时间开始放?今天?”。

“是的!下班之后!”。特丽莎说道。

“哈哈哈!”。肖恩笑道:“不放心哪!那你们可就辛苦了!”。

“得了肖恩,你回来之前这个案子我们肯定能破!”。特丽莎瞥了一眼他,然后打开车门钻进了副驾驶。

肖恩绕到车的另一面,进入了驾驶室,点着火,说道:“我会在纽约给你们带些,价值一块钱以上的小礼物!”。

“那就谢谢了!”。特丽莎再次瞥了他一眼。

纽约,梅斯律师事务所。。。。。。

梅斯,一个当地的金牌大律师。他甚至是哈佛大学终身法学教授,曾因成功办理辛普森案、拳王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总统弹劾案等著名案件而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之一”。

在辛普森以谋杀罪起诉后,他聘请了以梅斯为首的律师团为自己辩护,最终无罪释放,但梅斯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无罪的,该案胜诉的关键在于警方违反了法律程序。

梅斯在办理该案中发现,警方没有搜查令就爬过墙头擅自提取了证物――手套,而且伪造了另一证物:他们在辛普森的袜子上倒上了被害人的血迹。

尽管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辛普森有罪,但“警方伪造证据”成为辩方律师的突破口。陪审团有理由相信,如果有一个证据是伪造的,其他证据的可信度也值得怀疑正如如果你在一碗面里发现了一条虫子,你就不会再去找其他虫子,而是要把这碗面全部倒掉。当证据的取得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证据是无效的。陪审团认为警方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原谅的。

那维斯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他说了一个在美国法律界很有影响力的名言,一个公正的司法制度,不仅应该对好人有利,也应该对最坏的人有利。他坚信,美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在于,任何人都有权对强加于自己的控告提出异议。

试想,如果美国的制度变成有罪的人、可耻的人、或至少是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看来是这样的人,都被剥夺了受辩护的权利,那会是怎样的情景!“决定一个被告是否应被认定有罪,应受到惩罚,司法机关必须提供证据,而被告应享有辩护机会。”。

梅斯接触过很多大人物,金融大亨,政客,当然,也包括不少底层人员,乞丐,毒*品吸食者,杀人犯,抢劫犯。

他甚至自信到,只要这个人坐在他面前十秒钟,自己就能大概的看出对方曾经犯过什么样的罪行。并且从没失过手。

不过今天,他却失手了。来的人是一个高大的老者。已经坐在自己的对面,十分钟了。他仍然没看出对方有一丝一毫,犯过案的迹象。他整个面部如同刀削斧砍般的刚毅。他甚至从这张脸上看见了在天神绘画展上某位天神的样子。不过细想想,却又不同。

老者很平静,留着一头黑白相间的短发,穿着一套黑色的合体的西装,梅斯能够分辨,那并不是什么名牌,但一定是量身定制。红白相间格子的领带,一丝不苟的扎在领子上,显得是那样的精确无误。

老者的眼睛是黑色的,不过却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令人觉得公正无比,但这种公正,是近乎冷酷无情般的公正。

金峰觉得,一个人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其他的人也要给与公正的对待,尤其是在办理一些特殊事情的时候,一但宣布对方有罪,那么你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来执行死刑。不能因为别人瞪了你一眼,又或者吐在你鞋子上了一口痰,就要置人于死地。他认为,这样是疯狂的,是失去理智的,更是危险的。

“瑞士银行,艾克斯户头中有一笔钱,我要让你在我死后,将其中的百分之五留给我的儿子,他是。。。。。。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五,留给我的妻子,黛米,她是。。。。”。金峰静静地说着,他知道自己会死,但是并不是现在,也许是十年以后,又或者是二十年以后,不过真要是二十年以后的话,自己那就是一个近九十岁的老人了,也许那时候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吧。

金峰认为,一个人如果够睿智的话,就不会选择在自己老的牙齿掉光,头脑糊涂时立遗嘱,一定要在他还有充分的行为能力,和思考能力的时候,立下遗嘱。

向自己的故乡中国,他认为那里什么都好!不过只有一点却很不好,甚至说是有点糟糕。那就是立遗嘱的时间。因为他很早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家乡的很多富豪们,只是在快死了的时候,才会立下遗嘱,不过很多时候,人都已经糊涂了,因此在这个人死后,就会对家庭财产产生很多的纠纷。儿子和儿子打,女儿和女儿打,女儿和儿子打!总之只要是这个人的后代,都会为了争夺他的遗产继承权,而不念及骨肉亲情般的相互争斗。

金峰认为,这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因此他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这一次到纽约后,他其实是来更改遗嘱的。

他还认为,如果肖恩是个女儿的话,那么遗产的分配比利,最少要给与其百分之五十,剩下的一半才会留给自己的妻子黛米。但是肖恩是个男人。是自己的儿子,他并不想过多的留给肖恩金钱,而那百分之五,更多的则是代表着要让他学会奋斗,继续奋斗!

金峰还记得肖恩小时候,自己教他认汉字的事,他没有一个一个汉字去教,而是交给他汉语拼音,和查字典的方法。他始终认为,学会学习的方法,比学会知识更加有用。因此他更多的时候是让肖恩自己去查字典。

“好的金峰先生!你看看,这是我刚刚改好的遗嘱,如果您同意的话,请在上面签字!”。梅斯甚至有着一丝恭敬般的说道。

金峰没有说话,拿过遗嘱细细的读了一便,点了点头,伸手拿过一支钢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从梅斯律师事务所出来之后,金峰看了看行色匆匆的人们,他感觉纽约的生活节奏很快,但这种快有些过度了。他始终认为一个人的生活节奏过慢或者过快,都是不好的。加速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会加速从高峰下滑到谷底的速度。因此他告诉肖恩,做事要认真,但不可急,要四平八稳,这样更加能够水到渠成。

不过,现代的人类普遍生活过快,他甚至感觉时间都过得飞快,但是这样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件好事,因为那个日子的到来,自己便可以真正的退休了,他要把自己的东西传给自己儿子肖恩,而自己就可以和自己美丽的妻子,回到伯克利去过那种自己的日子,那种只存在于优美词汇中“无忧无虑”,平淡却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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