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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长安风 第100章郑家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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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睿定了定神。心道荥阳郑氏诗书传家。以儒门高义大德名扬天下。门风家教自是严谨。怎么就出了一个……似是看出了萧睿地疑惑。郑鞅羞愧难当地垂下头去。紧紧地攥起了柔弱地拳头。痛哭失声。“我便是郑氏地孽子。我便是郑氏地孽子啊!”

遥想年前,风华正茂春风得意的郑氏才子郑鞅郑阳明,自金州(其父是金州刺史)进京赴考。一路轻装快马,郑鞅九月底便到达了长安城。距离考期还远,郑鞅便在布政里的一家客栈中住了下来。金秋十月,是长安最美地季节,处处丹桂飘香,秋风送爽。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郑鞅安顿下来后,便日日打马出游。

再美的景致看多了也就厌倦,郑鞅便是如此。游玩了几日便有些腻歪,心里便开始活动起来。那日,他千不该万不该跟客栈中地两个商贾多说了两句话,听两个商贾说起他们在长安花街柳巷中的风流韵事,郑鞅心里便有些痒痒起来。

平时在家中因受家规约束,郑鞅从未涉足过这些***场所,同窗诗会偶尔叫几个歌妓助兴,郑鞅还嫌弃金州的歌姬浅薄庸俗。如今听闻京城的风花雪月竟有无比趣味,他只觉欲望耸动,便决定去试上一试。

黄昏时际,郑鞅就这样鬼使神差地漫步来到长安的红灯区平康里,这里一条街上密密地排满妓院和酒楼,每幢房前,都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妖冶妓女在向路人邀宠献媚。郑鞅鄙夷着一路逛过,这些平康里的莺莺燕燕实在也是一堆庸俗脂粉,太没有情调、太没有气质,哪里能吸引得住这位郑家的风流才子呢?

一直行到街里的鸣河曲,在一所装饰华丽地房屋里,临窗坐着一位女子,那女子约摸十五、六岁的年纪,着一身淡淡的鹅黄色绸衣,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漾满了春风,手执一柄纨扇,半遮着白嫩的脸庞,并不象其他女子那样媚眼诱客,情神中还仿佛透露着娇羞。

郑鞅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一双眼睛也直瞪瞪地盯住了那女子,那女子似乎更羞怯了,两朵红晕飞上面颊,长长的睫毛垂下来遮住了眼帘。郑鞅的心随着她的细微动作变化而荡漾,手中握着的折扇不经意中,吧嗒一声掉落地面。

此女名为薛亚仙,也曾是名门出身,后因家道中落而流落娼门她。幼承庭训,教养甚佳,精通诗书,与郑鞅相谈得十分投机。郑鞅由怜生爱,由爱生恋,当晚就留宿在薛亚仙房中。因为薛亚仙的资质,鸨母要价是相当高地,而郑鞅则是一惯贵公子作风,又是为了心爱的姑娘,自然也就不惜一掷千金。从此两人同居在娼门之中。弹琴调筝、品茗弈棋、谈诗论文、赏月观花,这对倾心相爱的男女沉醉于爱情的甜蜜之中。郑鞅早已把春闱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日日醉倒在温柔乡里。时光飞逝,知道他囊中金空又得了伤寒之疾,无情的老鸨子便派人将他抬了出来仍在了城门外的荒野之中。

听郑鞅哽咽着说完了自己的遭遇,萧睿也不禁唏嘘不已。这是一个出身名门贵族的书呆子兼情痴,他竟然幼稚到跟一个妓女在娼门同居。如今钱财散尽,科考无门,再也无颜回返家中,落得一个悲惨无比地下场。如果不是偶遇到萧睿,怕是早就去阴曹地府接受郑家列祖列宗地家法侍候了。

“自古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阳明兄也不必太过伤悲。”萧睿叹息一声。

“不,不,萧公子,仙儿不是那种人。我家仙儿对我情比金坚,恩义如海……”郑鞅脸上闪过一丝哀色,“只是郑鞅无能,今生不能与仙儿双宿双栖了。”

萧睿笑了笑,想起当日那悲伤欲绝的女子,似乎也真是对这郑鞅有些情谊吧?当然了,妓门中也有那有情有义地好女子,一如洛阳青坊的红粉歌姬柳梦妍。他叹息了一声,“这样吧,阳明兄,你且安心在我这里住下,等来年春闱你我一起赴考可好?”

寿王府。李瑁一身家常的便袍在王府的客厅中接见了一个商贾,大唐四大商贾世家之一的,来自山南道有意要在长安扎根的魏家家主魏英杰。

魏英杰恭谨地站在一侧,看着李瑁慢条斯理地品着宫里皇帝老子和贵妃老娘御赐的江南新茶。品了半天的茶,李瑁这才淡淡一笑,“魏东主,本王也是实在人,不愿意拐弯抹角,你有什么条件,就讲出来吧。”

“王爷,小人愿意倾魏家全部财力相助王爷,任凭王爷驱使,今后凡魏家所出,皆有王爷的3成份只是,只是小人想恳求王爷帮小人报仇雪恨。”魏英杰缓缓而谄媚地说着,讲出了自己的来意。

“哦?只是一个小小的萧睿,值得魏家主如此小题大做?”李瑁嘴角一晒,“我倒是听说过他,不过是萧至忠家的小子罢了,听说这让长安酒贵的清香玉液和五粮玉液就是出自他的酒徒酒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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