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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我要干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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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多月没更新,哎,手没生,写的蛮顺溜的。

更新的事情……想更能更我就更,因为还有新书要写,一本是隔壁那本书的全职卷,一本是把序曲删除了全部章节重新开始写,这次会是一本正常的无限同人,主题是胖子历险记。

真的好怀念大学的日子,月更二十万的那段时光……

哎,这本书什么时候才能写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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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仔细倾听被遗忘的角落,会听到,每一株小草都有微小而洪亮的声音;如果向着尘埃俯下身去,会看到,每一只蚂蚁都有着卑微而坚强的微笑。

彼得·佩迪鲁并不是一个好人,或者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好人,相对于那虱子头上的秃子那可谓稀少到极致的优点,他的缺点和做过的错事或许可以拿来编写一本《论人的劣根性》(作者:轩·楚)这样的专业书籍。

这个世界上有彼得这样的人,那就一定有和他几乎格格不入,完全对立的人:

彼得胆小,那就一定会有勇敢的人;

彼得愚笨,那就一定会有聪明的人;

彼得丑陋,那就一定有英俊帅气的人……

彼得集聚了那么多的缺点,那就一定有人集聚了同样多的优点。

如此说来,彼得和后者应该是天生的死敌,他们应该是一辈子的敌人,看着对方咽气才能笑眯眯的闭上眼睛陷入永恒的沉睡。

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事情是很难解释的,并不是没有答案,只是这个答案藏得很巧妙很隐秘,不容易找到。

在十一岁那年,彼得也不知道该说是倒霉还是幸运的碰见了那个影响了他一辈子的人,要说对这个人的感情,恐怕可以用三个词划分为三个阶段——

羡慕、嫉妒……恨。

詹姆·波特无疑是个高富帅的种子,波特家族到了他这一代已经不知道是富多少代了,总之他家里特别有钱,而且他生有一副好皮囊,凑在他身边的人不要太多,想和他做朋友的人可能需要排队到国王十字车站。

然而,詹姆·波特选择朋友的标准似乎与其他人不同,其中包括离经叛道、被开除出家族的小天狼星·布莱克,狼人血统的莱姆斯·卢平以及仿佛童话故事里的小矮人一般的彼得·佩迪鲁。

这几个人组成了一个叫做“掠夺者”的小团体,玩的不亦乐乎,不过所有人都认为彼得是拖后腿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样的一个人似乎没有资格站在詹姆的身边。

拥有这种想法的人太多了,以至于彼得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

认为这种想法幼稚可笑的也有,比如詹姆就觉得他交什么朋友是他的事,就算某天被他的某个朋友出卖而丧命,那也和外人无关。

“哇!好帅哦!”

“有钱就是任性!”

“呵呵,你自己立的FLAG。”

外人的看法也就这样,詹姆的看法已经都知道了,而彼得的看法,啧啧,谁又会在意呢。

彼得?

那是谁?

詹姆的背景色?

没有和詹姆做过朋友,一般人是很难想象彼得面临的压力,这种感觉就像是你没有和学霸谈过一场考完试就分手的恋爱,你就不会理解想要和学霸做朋友有多辛苦一样。

必须得承认,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有上进心的,想要像烂泥一样糊在地上任由他人踩踏,这辈子都不想翻身的毕竟是奇葩的少数。

接下来的剧本或许可以叫做“进击的彼得”,不过结局却是“杂修,是谁允许你直视本王”,总而言之一句话,彼得想要追上詹姆,和他并肩,那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线才会有的事情。

果然,有的事情是勉强不来的,毕竟有一种东西叫做天赋,那是与生俱来的,或者说是天生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答曰:很多都是有种的。

人们都说努力一定会有收获,这个道理很多人才学会说话就被灌输,直到很多年之后他们采用自己的经历学到了下半句——

很多时候,收获与付出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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