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字面上来理解的话,要搞电镀加工,所消耗的主要能源当然就是电力。
以当前的电镀工艺水平,每加工一吨标准件成品,理论上大约需要消耗20~25千瓦时的电量,以每天3000吨的设计标准来计算,每月消耗的电量将达到一个天文数字。
如此惊人的用电量,再依照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来缴纳电费的话,明显不符合成本最低化的原则,申请大工业用电或者说二部制电价才是更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表面上看起来,后者多收了一部分基本电费,即使月用电量达不到这个数字,也要按此标准收费,但其电度电价要比前者要低出好几分钱,假如电镀中心得以满负荷运转的话,体现到每个月的电费差价都将数以10万元计,只要能做到用电量均衡,管理得力,成本肯定要比执行单一电价低廉得多。
作为国家对大工业用户实行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内当前执行的《全国供用电规则》,要执行大工业即二部制电价,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二是工业用电性质,二者缺一不可。
以电镀中心的用电量及企业性质,要同时满足这两点丝毫不成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一切必须建立在电镀中心正常运转的理想状态的基础上,而理想与现实之间,却往往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
一个令人沮丧但又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出于商人逐利的本性,即便到了十几、二十年后,也没有几个电镀加工业主会真正地把环境保护、长远发展之类的概念放在心上,为了节省那点污水处理费用、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以身试法,就连那些正规注册备案的大型电镀中心也都干着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勾当,只要上面风声不紧,检查不严,该偷排照样偷排,毕竟少处理一方污水就能节省一笔开支,反正民不告官不究,何乐而不为呢。
在国家立法、政策监督、重拳打击的情况下尚且如此,换成“为发展国民经济不惜付出环境污染等相应代价”等观念占据着主流意识的90年代,想要让那些电镀加工业主心甘情愿地到你的电镀中心里租厂置业,再按各自消耗的电量缴纳高昂的污水处理费用,简直无异于与虎谋皮。
为此,杨昆可以预见,假如没有国家或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电镀中心在建成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都将面临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在满足不了基础用电量的前提下,申请大工业用电也就成为了一种严重的资金浪费行为。
申请一般工业用电吧,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执行大工业电价又不利于近期节约成本,倒真是令人难以抉择。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在后世并不罕见。
由于各企业在厂房筹建、设备调试、技术改良等环节的时间和节奏并不统一,同时又没有严格的规定,供电企业也不知道该用户究竟什么时间能够正规生产,这就需要用户自行申报时间,靠双方协商来解决实际情况,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工厂建设期间,以及尚未正式投产之前,先向供电部门申请执行一般工业电价即单一制电价,等企业达到正常运转之后,再申请更改为大工业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