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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诗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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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美妇人是秦氏二姨妈的女儿韦氏,两人从小交好,后韦氏嫁入显国公府,虽是世子郑百川的填房,二人年岁相差二十岁,但到底也算夫妻和美。只是婚后四五年方才生下一女,取名静娴,此后韦氏便没再产育过,这郑静娴便是韦氏的掌上明珠。

秦氏对韦氏笑道:“咱们可有些时日未见了,若不是表姐夫落叶归根,想回来祭拜祖宅,咱们姊妹还不能聚上一聚。”

韦氏脸上带了一丝忧虑,压低声音道:“我家老爷身子骨这两年愈发不好了,却还偏要回来看看,我们娴姐儿如今还没个婆家,我真怕老公爷一撒手,便把娴姐儿给耽误了……偏这丫头最可恨,高不成低不就的,她爹也宠着她,她自个儿不乐意,也就由着她性子去了。”

秦氏笑道:“哪个爹娘不宠孩子?我对绮姐儿也是一样的心,怕高嫁受欺负,低嫁受委屈,找个门当户对的,又怕儿郎不争气。”吃了一盅酒,往东边小姐坐的那一席看了过去。

当下郑静娴便同林东绮、林东绫等坐在一桌,不知正说笑些什么。她生得高挑,肩膀略宽,脸蛋方圆,神采飞扬,虽五官俊秀,却也嫌过于英气了些,可在女孩儿堆里反倒扎眼醒目。

秦氏将目光收回来,对韦氏笑道:“就凭娴姐儿这般相貌人品,你还愁什么?”

韦氏叹了口气道:“你是不知道,从小儿让我给养娇了,有了个说一不二的盗拓性子。再说她只算生得不丑,跟你们绮姐儿还是没法比。”

孩子总是自己的好,秦氏看了看英气的郑静娴,又瞧瞧温婉的林东绮,便觉着韦氏说得是实情,却还要谦虚几句:“瞎说,我瞧着娴姐儿是一等一的上等女孩儿,她跟绮儿各有千秋罢了。”

香兰见秦氏和韦氏说笑正酣,不敢打扰,默默的回转到廊下来。只见青岚和鹦哥、画眉坐在一桌。

青岚脸色微红,显是吃了些酒,夹了一筷子小菜,一小口一小口吃着。画眉坐在她左边,不住奉承道:“原我就说姐姐是个有能耐的,如今看果然不错,席做得这样好,吃的菜竟然还是花朵儿腌的,又新奇又可口,也亏得姐姐这样的人儿才能想出这个法子。”

青岚心里受用,脸儿上已笑开了:“妹妹可别夸我,什么新奇法子,都是外头人吃厌了的,你们别嫌弃才好。”想到这几桌席竟然花了三十二两银子,不禁有些肉疼,但见人人都赞好,尤其是秦氏,头一回看着她的眼睛里充满赞许,便又觉得这个银子花得值。

画眉笑着说:“哎哟哟,这样的吃食还嫌,恐怕也只有王母娘娘的蟠桃宴才能入口了。鹦哥,你说是不是呀?”她谈吐轻快又俏皮,几句话便让青岚好感倍增,也随画眉笑了起来。

鹦哥画眉左边,脸色不大自在,也不说话,微微点了点头,低头敛去眼里的嫉妒——看那王青岚,一身粉嫩富贵打扮,脸颊的气色红润,显然是过得极其舒心的,不光太太向着她,就连大爷也三天两头往她屋里跑,如今又让她在达官贵人之间做一期诗社!这是大奶奶都没得过的脸呀!太太和大爷能这样纵容她,还不是因为她肚子里的那块肉儿!若,若不是她的儿子被春燕那小贱人陷害流产,今日花团锦簇,众人围绕的本该就是她了呀!

鹦哥心里发苦,想到伤心处还偷偷掉两滴泪。画眉看了鹦哥一眼,嘴角挂上一丝冷笑,扭脸对着青岚又换了一副热络的笑脸,道:“方才各家夫人都夸说姐姐能干呢,连太太都说‘岚丫头是个妥帖人儿’,要知道太太从不轻易夸谁呢。待会儿作诗作词,姐姐也得拔个头筹,方才对得起太太的厚望。”

青岚原不想作诗,生怕露怯,可听画眉捧她,又有些飘飘然,正犹豫作还是不作,此时听见有个声音道:“太太这么夸赞,那你待会儿可要一鸣惊人了。”

一语未了,赵月婵便在青岚右手边坐了下来,粉面含威,嘴角上挂着笑,一双水盈盈的眸子风情夺人。她一来,青岚全然没了方才的春风得意,顿时缩手缩脚起来,慌慌张张就站起来,唯唯诺诺的不敢应声。赵月婵原本因青岚今日出了风头,心里正恨,但见青岚这般害怕自己,胸口里的恶气出了些,淡淡道:“你坐罢,给我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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