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依旧只是瞥了他一眼,神情有点轻蔑,继续说道:“第二,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这个案子,和这几年在各个郊区发生的几个入室强奸案比较相似。比如两年前的‘七二四案’,也是在郊区,城乡结合部的乡村地带,也是单门独户的院子,也是凌晨时分撬门进入室内,用重物击打被害人,将被害人打晕之后实施强奸……还有三年前发生在东城笔架山脚下的入室强奸案,也和这个案子类似……地点的选择以及作案的手段,几乎如出一辙,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干的。如果是流窜作案,就
说不过去了。”
刘强等人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这几个案子发生的时候,王为还在警校读书呢,他对这些案子倒是了解得够深入。
看来确确实实做了一番功课,这么短的时间内,王为在边城市刑侦界声名鹊起,果然是有理由的。
“魏大队,我建议这几个案子并案侦查。”
王为随即很郑重地对魏明辉说道。
“我反对!”
不等魏明辉开口,杨振华立即叫道。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扫了过去。
杨振华理都不理,昂头说道:“目前这一切都仅仅只是你个人的推测,就这么草率地并案侦查,万一搞错了,整个侦破方向都会被带偏的。”
马上就有人点头附和。
杨振华身为重案中队中队长,在西城分局刑侦系统,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经验方面也比较丰富,他说的话还是有人觉得有道理的。
尽管有更多的人知道杨振华是在跟王为置气,为魏大队当马前卒。魏明辉沉吟了一下,说道:“王为,并案侦查暂时押后吧,毕竟你说的那些案子,有好几个不在我们西城分局的辖区内,全部并案侦查,那必须报市局批准。而且老杨说得也有一定道理,并案侦查,要在线索比较明显,证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才能考虑,贸然并案侦查,有可能把侦破方向带偏。费力不讨好倒在其次,走错了方向,时间上就
耽搁不起了。”
这番话很见功力。首先在对王为的称呼上,魏明辉没有叫“王所”,毕竟双方年龄,职务,尤其是资历相差那么远,这一声“王所”叫出来,实在有点阴阳怪气。如果叫“小王”,又未免太拿大
。王为到底也是大所的副所长,三把手。
直接叫王为,不远不近,正合适。
如果说怎么称呼还只是细节,那么真正的关键在于,魏明辉压根就不打算给王为留退路。
因为王为说的那几个案子,都已经被定为悬案,也各自打上了流窜作案的标签,一旦并案侦查,压力就由红玉派出所转移到西城分局刑侦大队了。几个案子并案侦查,以王为的职务和资历,是肯定担任不了专案组长的,这个专案组长,多半会落在魏明辉的头上,案子破不破得了,全看你魏大队的了,王为和红玉所
刑警中队,不过是协助破案罢了。
当然,案子真破了,功劳也主要是魏明辉和分局刑侦大队的,基本跟王为和红玉所刑警中队没啥关系,最多得个不痛不痒的表扬。
关键是,这种案子就不容易破。
线索太少。被害人压根就没办法提供哪怕一点有用的线索,连犯罪嫌疑人的高矮胖瘦都只能靠脚印推测,实在太不靠谱了。万一这脚印不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你们一门心思去逮一
米六五以下的小个子男人,结果真凶却是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岂不是南辕北辙?
知道王为这小子狡猾,魏明辉早就多长了个心眼。
这不,一上来就振振有词,想要给魏大队下套。
可惜你是人精,人家魏大队就是千年的狐狸!
你那点小心思想要用在人魏大队头上,那还差得远呢。
“那魏大队觉得这个案子应该从哪个方面着手?”
刘强忍不住插了进来,问道。他当然知道王为要求并案侦查的真实用意,而且很赞成。这样的大案,还是分局去负责比较好,刘所可不认为自己所里刑警队这几个“小屁孩”真有和人家分局刑侦大队叫
板的实力。
如果以后这样的重案要案全都部归他们所里自己侦破的话,那还了得!
所以这样的先例无论如何都不能够开。
哪怕为此得罪魏明辉也顾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