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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随便签下每个名字都价值上亿的尊贵手指,此刻正小心翼翼的,在少女嫩白的脚丫上揉捏着。
夜飘零的手脚都不是属于那种有肉感的,不怎么长肉,纤细修长,指甲莹白,看起来特别优雅,赏心悦目。
只是因为穿了高跟鞋,脚指头和脚跟被挤压得有些红,看起来煞是可怜。
如果不是怕她不高兴,北宫夜修都心疼得想捧起来亲一亲了。
嗯,夜夜果然全身都好看。
连脚丫子都这么好看。
倒是被握着脚的夜飘零觉得浑身不对劲,小声道:“狗子,你别这样,被人看到了不好。”
到底是个北宫家少主,单膝跪地捧着一个女人的脚,这种事情说出去太毁人设了。
怕是不知道有多少要大跌眼镜的。
她家狗子一直以来逼格这么高,她不想让他被人看轻,不管是因为什么事。
男人却不理,低头继续仔细的给她揉脚指头。
“没人会看的。”
夜飘零下意识抬头,劳斯莱斯正在平缓的开着,车上两个保镖,还有一个顾特助。
全是面无表情目不斜视,一副他们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
她顿时陷入了沉默。
认命的让北宫夜修帮她按摩了老半天,等她舒服了,才给她套上车上的备用棉拖。
然后他看着她丢在一旁的鞋子,眼底写满了嫌弃,问:“为什么喜欢穿这个鞋子?”
夜飘零认真道:“因为好看。”
北宫夜修指了指她脚上的粉色Holle Kitty棉拖,比她更认真:“这双也好看。”
夜飘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