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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罗国新定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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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终于能抄录一份儿了,剩下不少字,感谢万能的贴吧!)

军法既立,罗国上下士卒在得知了勋爵之事后生出的欢喜当即一扫而空,大多数的士卒对于动不动就杀头的军法还是颇为畏惧的。

但很快的这些士卒便将这些严酷的军法抛之于脑后了。

因为罗国除了在设定勋爵的享俸之外,还另外设立了军功的封赏,凡是能在战场之上斩首一人者可得十罗刀,而一役斩首五人者,便可得一金封赏,另外累积军功斩首十人者可以为四品男爵,封百人长。

男爵虽然只是最为低阶的勋爵,但却是实打实的贵族,每年都可以享受一金的享俸,直到死亡之时,都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另外如果有爵位之人战死之后,其家中的子弟若是愿意继续从军,还可以进行袭爵。

当然,虽然勋爵子弟可以袭爵,但却并不可以袭职。

也就是说,就算是将军的儿子在将军死之后继承将军的勋爵入伍,也依旧只能从一个小兵做起,直到彰显出了自身的本领之后,方才有资格继承为将。

这是熊逢为了限制罗国出现将门把持军伍的策略,虽然略显生疏,但也是一个恰合时宜的好方法。

毕竟现如今大多数的罗国将帅都无子嗣,他们也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反对熊逢的旨意。

没有人反对,再加上参杂在这一条命令之中的丰厚奖赏,至使大多数的罗国士卒在感受到了罗国军法之残酷之后,又对未来的战争充满了期望。

也就在罗国在改革了政治体系之后接连改革罗国军法之时,那被项夔带回楚国的芈昭也终于回到了来到楚国的王都。

重回古都之后,芈昭的心情并没有归乡的愉悦,就像是一条鱼方才被放进了小溪之后,又被捞出来重新关进了一个池塘之中。

虽然那池塘修得富丽堂皇,而塘中的鱼儿也不愁吃食。但却终究是失去了自由,让芈昭心底有些不喜。

但她终究是在这‘池塘’之中生存了十余年的楚国公主,在回到了楚国之后,她很快的便进入到了自己的角色之中。

出乎预料的是,最先召见芈昭的人乃是羋华夫人。

对于羋华夫人,芈昭还是极为了解的,自从到了罗国之后,她便发现罗国宫中的侍女对她似乎颇有成见。

而后经过与熊小鱼交谈之后,她方才得知一切的原因都出自羋华夫人。

至于芈昭对于羋华夫人的态度,那自然是谈不上厌恶,因为同样是一个和亲的女人,她当然清楚这种无法选择的命运会让人变得多么的疯狂。

只是芈昭知道自己比自己的这位姑姑幸运许多,他遇到的或许是罗国有史以来最为贤明的一位君王。

作为一个女人,她还是对熊逢颇为满意的,至少芈昭不会觉得熊逢配不上自己。

虽然能够理解羋华夫人的行为,但芈昭却并不敢苟同于她,在收到了芈华夫人的请柬之时,芈昭的心绪变得有些复杂了起来。

“昭儿,为师尚需面见国君复命,便不在此久留了!”

就在芈昭心思复杂之际,那项夔却是突然出声向着芈昭辞行。

对于项夔,芈昭的心底唯有感激,根本没有丝毫的怨恨之意。因为他不但在罗国给了自己诸多通融,并且在回国途中对自己母子也是极为照顾。

其间公子阳患病之时,还是他一力做主,方才在附近城镇停息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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