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微笑点头“是我。”
吕公没看出来,一旁的吕雉也没看出来。只有吕素看出来了,果然是命中注定的有缘人呐。
“你是城里卖羊汤的那个。你家羊汤很好吃,我那天坐马车路过闻到香味,让人买了一碗,真好吃。”
王霄抬手用力的揉着脸,他得先把心里的火气给平下来再说。
“真没想到素素姑娘还曾经喝过我的汤。”王霄微笑着说“在下与吕公商定好了,日后会一起联手做馍馍与羊汤的生意。”
比起吕素来说,吕雉更懂生意,也是帮着吕公做事。
沛县城内很火的新食品生意她也有关注,现在听说王霄是新生意的所有者,还愿意跟她们吕家合作一起发财。当即笑着端起酒杯上前敬酒。
汉初的时候,天下的确是疲惫凋零,物资匮乏到了极致。就连刘邦想找六匹白马拉车都找不到。
可那是因为多年的混战导致天下大破,人口被消灭了大半,物资也是所剩无几。那个时候做生意,估计能亏死。
而现在,祖龙平定天下之后安逸多年,人口物资正是处于爆发时期。这个时候做生意,真心是绝佳的时机。
“这位公子,我们是不是见过?”
走得近了,吕雉打量着王霄的脸,感觉有些熟悉。尤其是那双眼睛,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一样。
“吕姑娘所言甚是,我们的确是见过。”
王霄抬手比划个八字贴在下巴上“上次见面的时候,我还有胡子呢。”
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剔须剔发什么的,是要被人指指点点的。
不过问题在于,孝经那是儒家的书。而现在是法家当道的大秦,我想剔就剔关你屁事。
王霄这么一比划,最先发现的是一旁的吕素。
“你是那个山贼!”
王霄哈哈大笑“我可不是山贼,都说了我是为民除害。正是借了那些山贼的首级换了赏金,我才能开了新的食铺。你们若是不信,可去衙门看看记录。”
这下吕公也想起来了,还真是那个来沛县的路上遇到的强人。
一个人就斩杀十余山贼,真的强悍的让人害怕。没想到现在摇身一变,居然成了做生意的。
敬酒,互相认识。然后就是聊天说废话。
无论是哪个时代里,看脸都是第一位的。
那些嘴里说着我看重人品,不在乎外表什么的。除非对方非常有钱有势,否则的话肯定是在胡扯。
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是人的天性,谁也没办法更改。
之前见面的时候,王霄满身血渍,杀气冲天。更兼满脸的络腮胡子与灰尘,形象方面在姐妹俩眼中绝对是害怕而不是花痴。
至于现在,服饰华美,气宇轩昂的让女人一看就心口小鹿乱撞。
秦朝制度森严,什么样的级别穿什么样的衣服。这种华服王霄与吕公这样没有足够名爵的人是没资格穿的。擅自穿了还要受罚才是。
而且祖龙向来严厉击商,勒石琅琊台刻下了上农除末四个大字,对于天下商人进行了无差别的打击。
不过这里是远离关中的关东地界,大秦一统天下也有了些年头。
曾经让人惊惧的强秦也逐渐衰弱下来,法家制定的诸多严苛制度也已经越来越松散。
当然了,现在祖龙还在,最起码面子上还没人敢于直接跳脚。大家都是私底下做些违禁的事情,没人举报那就没事。
王霄谈吐风趣,总能找到话题,说话又好听。再加上卖相出众,家资颇丰。自然而然的就吸引到了吕雉的注意力。
至于吕素,很是害羞。因为她总感觉王霄的目光中满身侵略性。
一顿饭吃的大家都很满意,王霄走的时候吕家人也是一路送到了门口。
至于吕雉谈钱的时候说银两,跳舞的时候穿金丝衣什么的让人发笑的奇葩事情,就当做没看到好了。
随后的日子里,馍馍与羊汤的生意越做越大,甚至已经是发展到了周边的郡县。
松软可口的馍馍,添加了面条的羊汤在这个饮食文化极为匮乏的时代里,非常受欢迎。
重阳宴之前,王霄找到刘邦给了他一笔款子,一万多钱的样子。
“刘季兄弟,这次你去谷城县开新铺,千万别怕花钱,只要能打开门路,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看着眼前已经亢奋难耐,恨不得扑上装满钱币大车的刘邦。王霄微笑着拿出了一枚金饼递过去“这些时日里兄弟也是幸苦了,到了那边好生享乐一番就是。”
“好兄弟!某真是没看错你。”
王霄只感觉眼前一花,手中的金饼就没了踪迹。那边刘邦已经是跳上了马车“兄弟放心,事情包在我身上了。”
看着刘邦带着几个人护卫马车远去,王霄面上的笑容更盛。
以刘邦的性格来说,这笔钱估计都会花费在谷城县的各种销金场内。最后店铺没开成,也会厚着脸皮找理由回来。
对于王霄来说,这都不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