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从建国后一直到现在,武术早已经沦为了表演用的“舞术”,就能充分证明一些事情。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个法与禁,指的就是国家的统治秩序。从统治阶层而言,当然希望人人都是普通老百姓,那才好呢。更有利统治基础的稳定嘛。
“李书记不必担心,一切都在可控范围之内。”林宇没有多说,只是微微一笑道,随后,活动了一下身体,转身向外走,嘴里说道,“我出去一趟,把该抓的人抓回来。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这话说得很有上位的威严,根本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就是安排布置工作而已,对于李修奇这种强势的人来说,除非是上级大领导,否则的话,是不大可能接受的。不过,令赵铭洲惊诧的是,李修奇居然微躬了一下身子,点了点头,“请林先生放心,我和铭洲会处理这里的一切事务。”
赵铭洲心下暗惊的同时,也是对小叔心悦诚服,能从内到外真正折服李修奇,让他这样生性高傲并且身居高位的人都能低下头去,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叔就是小叔,无论是做什么都是这样驾轻就熟,就连掌控人心都是如此的轻松了,真不愧是神人。
林宇倒是没有时间去思忖赵铭洲此刻在想什么,现在心下一腔邪火可是憋得狠了。自己费这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造就出来几个有点儿模样的子侄徒弟,结果今天一出手,居然就差点儿被人废了。要不是自己及时出现,天知道还会有怎样的后果,如果这口气能咽得下去,他也不是林宇了。
“我倒要会会你是个什么样的高手。”林宇冷哼了一声,已经走到了楼下,身形隐入了黑暗之中。片刻后,一道若有若无的彩芒亮起,林宇已经振臂悄无声息地飞上了高空,去得远了。
身为金丹期高手,利用元力赶路当然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只不过就是要多耗费一些元力而已,并且赶路的速度除了占了些高空飞翔可以不必陆路绕弯儿的便宜,其他的,跟开车也没什么区别。换句话说,用来短途赶路还是可以的,但用来长途赶路,那就是力有不逮了。
倒不是说他还不如那头曾经还在筑期基的金猴子灵空,人家可是燃烧灵魂,瞬间就到的。而是因为灵空当时有一丝精魄留在出云观,所以,有坐标,有秘密通道,速度当然快极,几乎是瞬间即到。如果要是没有那丝精魄的话,就算灵空燃烧灵魂直接烧死在半路上,恐怕都到不了了。
像传说中瞬息千里,一掠便至,那是扯淡,就算是元婴期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本事,更何况丹期及丹期以下了?只不过就占了一个自由飞翔的便宜罢了,论起真实的速度来,至多每小时百八十公里的,那都算是快的,并且,还极耗元力,谁用这种方式来赶路,除非是真有急事,要不然就是脑子让屁给崩了。
“应该弄柄飞剑了,否则的话,以后真要遇到什么急事,总不至就真的用元力赶路吧?实在是吃不消哇。”林宇在空中边赶路边自言自语道。有了法宝的支撑,才不会浪费太多的元力,他倒是动了亲手铸造一件法宝的心思了。而最好的集攻击与赶路为一体的法宝,当然莫过于飞剑了。
边想着,边在空中降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