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是哪?谁把我的房间给换了?”
顶着宿醉之后的头疼坐起来,原本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常威瞬间就清醒了,衣服瞬间被冷汗浸湿……啊不好意思,他并没穿衣服……
常威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在裸睡的,他一边打量着这个狭小昏暗而且杂乱无章的房间,一边努力回忆着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实昨天晚上他是到酒吧去借酒消愁的,原因很简单,他被球队开除了。在此之前,他是个训练师,虽然没犯什么错误,但谁让新来的球队经理想要在新官上任之际烧起三把火呢?作为一个被前任总经理带进球队的新人,常威不可避免地被炒了鱿鱼。
这份工作对常威来说很重要。他的家庭条件不怎么样,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好不容易才供他读完了大学,现在正是常威回报他们的时候,很俗套却也很实在:给家里寄钱。可是才两个月不到他就被殃及池鱼,任谁心情都很糟糕。
于是一贯节俭的常威垂头丧气地来到了酒吧,尽管只点最便宜的酒,他还是不负众望地把自己给喝断片了,一觉醒来就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就在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门嘎吱一声开了,一个身材魁梧的黑人大个子走了进来。看到常威已经醒了,他冲上来就来了一个熊抱,嘴里激动万分地喊着:“上帝啊,你这个家伙终于醒了!你已经睡了两天两夜,我都怕你醒不过来了!”
黑人浓烈的体味让常威感觉有些头晕目眩,他好不容易挣开了对方的熊抱,小心翼翼地问:“哥们,你是谁?这是哪儿?”而让常威感到惊讶的是,自己一开口就是一串流利的英语,要知道之前他的英语口语完全是个渣。
看着常威迷茫的眼神,黑人大个子夸张地捂着胸口说:“我的天,你是被摔傻了吗?我是达蒙,达蒙·杰克逊,你的室友,这是我们合租的房子……该死的,你一定是被调包了,我可没听说过有人摔了一跤然后失忆的事情……”
常威没有理他,脑海中好像有一些记忆的碎片正在迅速地融合到一起,这让他的太阳穴感到有些胀痛,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这是穿越了。而且很诡异的是,从这些记忆碎片当中他了解到,这个时空的自己依然叫常威,父母的名字、地址还有联系电话都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他的出生日期提前了10年,而且在高考之后选择了出国留学。
这个看上去有些逗比的黑人大个子,达蒙·杰克逊,是自己大学的同学,也是室友,和自己一样主修运动康复。只不过他的课余时间全部泡在篮球场上,是大学校队的替补,而身体素质很一般的常威则辅修了另一门专业——运动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