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大苹果城。
曼哈顿郊区。
林凡驾驶着一辆70年的福特野马,奔驰在空旷的道路上,前面出现一个加油站。车子油量已经见底,需要加油,缓缓在加油站前停下。
这是典型的美国加油站,旁边还有一个便利店,等他走下车,发现停在自己面前的也是一辆野马,boss429,或许除了生产年份,其他全都一模一样。
林凡打量他面前这辆福特野马时,车的主人也在打量他。
疾速追杀!
看到眼前这个人,林凡立即明白凯莉口中的杀手江湖是怎么形成的,这是基努·里维斯主演的电影,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名字叫约翰·威克。
约翰·威克是一名退休的杀手,他的妻子罹患癌症已去世,家里就剩下他和妻子留下来的狗。一人一狗相依为命,慢慢适应了妻子不在的事实。
特拉索夫,大苹果城俄罗斯帮派大佬维戈独生子,看上了约翰这辆福特老爷车,想买下来,约翰自是不卖。
半夜,以特拉索夫为首的三个混混闯进约翰的家,偷走了车,顺手宰了他过世妻子留给他的狗,再然后,有着“夜魔”绰号的约翰展开了血腥的复仇,凭借一己之力,杀掉特拉索夫,覆灭维戈俄罗斯帮。
一句话简介:一条狗引发的血案。
戏谑归戏谑,事实却绝非如此,这辆福特野马老爷车对约翰有什么特殊纪念意义,姑且不论,那只狗代表他与妻子最后的羁绊,为此屠杀整个俄罗斯帮,完全在情理之中。
作为一个生活在车轮上的国家,看两人有没有相似的品味,可以看看他们的车。
约翰冲林凡善意地笑了笑,道:“你好,我叫约翰·威克。”
林凡也笑了笑,道:“林凡,中国人。”
约翰点了点头:“车不错,我猜是70年的?”
林凡道:“你的车也很不错,我猜是69年的?”
约翰点头,笑道:“再会。”将加油器放回原位,准备给林凡腾位置,就在这时,便利店中走出来两个人,高鼻梁、大眼睛,五官轮廓有着明显的东欧血统。
当先一人短发,头发散乱,痞气十足,这人正是俄罗斯帮大佬维戈的独生子特拉索夫。
他身后那人,着白色西装,没打领带,头发打理地油光可鉴,精瘦干练。他名叫伊万,既是特拉索夫的好友,也是特拉索夫的军师智囊。
“哇哦,好漂亮的车,还是两辆!”特拉索夫瞧见两辆崭新的老爷车停在自己面前,眼睛都在发光。
他冲约翰扬了扬下巴:“Mustang,Boss429!70年款的?”
约翰此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朝林凡耸了耸肩,随意道:“69年,后面那辆才是70年。”
“多少钱?”特拉索夫忽然道。
“你说什么?”约翰皱了皱眉。
约翰眼睛往野马车上努了努,兴致盎然道:“这车你多少钱卖?”
约翰面色沉郁道:“这车不是用来卖的。”
特拉索夫脸一沉,讥笑道:“恐怕你还不知道我是谁,我再给你一个机会,你再回答一遍。”